2015年9月29日,三明市醫(yī)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下發(fā)《關于執(zhí)行2015年三明市藥品聯(lián)合限價采購目錄的通知》。其中明確提到,“各公立醫(yī)療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(組)要根據有關規(guī)定,在《2015年三明市藥品聯(lián)合限價采購目錄》范圍內組織遴選本院使用的藥品目錄。各公立醫(yī)療機構如能以低于本次聯(lián)合限價采購價格10%以上的低價采購藥品的,經授權后可以自行采購?!?/DIV>
2014年,三明市醫(yī)改領導小組組長詹積富在國家衛(wèi)計委的新聞發(fā)布會上,也清楚提到,“三明市對藥品
招標實行限價
采購,就是對省一級藥品的招標進行重新篩選,各個醫(yī)療機構根據我們篩選后的價格進行采購,同時,醫(yī)療機構可以自行采購價格低于10%的藥品,這就糾正了藥品招標一招就定價,就高不就低這種的情況?!?/DIV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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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去翻查官媒關于三明市醫(yī)改做法的報道,就會發(fā)現(xiàn),“限價集采”+“自行采購”兩條腿一起走路,三明的醫(yī)改一直都是這么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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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明并非出了新的大膽舉措,而是重申舊規(guī)定,從時間線上看,這個舊規(guī)定也是獲得了福建省和國家衛(wèi)計委層面認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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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原因嘛,自然是因為降低藥品耗材價格卓有成效了。醫(yī)院自行議價采購,若是降幅超過10%,超出的部分是要作為獎勵給醫(yī)院的。醫(yī)院太有動力去使勁砍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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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所謂限價目錄之外的議價采購,在三明市過去不曾成為企業(yè)的福利,以后應該也不會。而所謂跟省標相沖,詹積富說過,人家省里都沒反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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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看賬務處理那條,對企業(yè)來說,可能更是壞事不是好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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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肯按實際價格開票,用返利形式降價的,醫(yī)療機構將廠家明折明扣返利部分的金額直接沖減藥品耗材支出,返利部分相應計算到護理費和治療費各50%,不得作為其他收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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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好了,該降的價還是實際要降的,還明折明扣,生產企業(yè)這真實成本還能隱藏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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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返利歸護理費和治療費,而這倆費用恰恰是醫(yī)療服務價格調整后直接與醫(yī)生收入相關的,是對醫(yī)生勞務價值的體現(xiàn),這是鼓勵醫(yī)院使勁要折扣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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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多開出來的票,稅收問題企業(yè)要如何消化呢?現(xiàn)在已經營改增+全國大范圍推廣兩票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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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說收回扣不合法的,其實回扣本身就并非都不合法的,簡單說,秘密收取的或者說“賬外暗中”(未明確計入單位財務賬)收受的才是不合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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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其實醫(yī)院是合法的降了價,還增加了收入,而廠家還有多大動力去高開票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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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莫幻想莫幻想,還是踏踏實實降成本、增效益,提升自家競爭力吧!